栏目导航

    仪器设备的购置维修制度

    2011-07-03 00:00:00 来源: 动物抗病营养教育重点实验室 点击数:

     

    一、  仪器设备的购置

    1、实验室根据工作需要由仪器操作管理员填写设备、材料申购单提出购置计划,报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营养所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有关人员对仪器设备购置的必要性、选型的合理性进行论证,根据论证结果对购置计划提出意见,交营养所领导审批。

    2、实验室根据批准的购置计划,负责与设备科联系有关事宜。

    3、仪器设备到货后,由有关人员组织验收,验收时由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人员与供货商共同开箱检查,并在仪器设备验收单上签字。验收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装调试,填写调试记录,然后组织仪器设备使用人、保管人、实验室主任、技术负责人对仪器进行功能及性能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

    二、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

    1、制定仪器设备使用、保管、维护细则,专人管理,主要的仪器设备制定操作规程,并需严格执行。

    2、未取得上岗证的人员不得擅自使用仪器设备,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重装和搬迁。

    3、仪器设备的使用按规程进行,每次使用均应做详细记录。使用人员应经常按照维护计划对仪器进行保养维护(并填写仪器设备维护记录),不得超负荷运行,有封印或标记的可调部位不得擅动。

    4、仪器设备出现故障,使用人应马上停机,迅速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详细记录故障现象。并立即报告实验室主任组织维修,不得带工作。凡无法修复的仪器应在1个月内联系外修。所有的维修情况应有详细记录,凡影响性能的故障应在修复后重新校正或检定。

    5、任何仪器设备发生故障,应认真查找原因。若属于人为事故,造成较大损失的责任事故,根据情况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