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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物抗病营养重点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

    2011-07-04 00:00:00 来源: 动物抗病营养教育重点实验室 点击数:

     

    1、实验室大多数废气、废液、废渣都是有毒有害物质,其中还有些是剧毒物质和致癌物质,如果直接排放,就会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所以必须经过适当的处理后才能排放。

    2、少量有毒气体可通过排风设备排出室外,被空气稀释。毒气量大时必须经过吸收处理,然后才允许排出。

    3、有毒、致癌废液不能直接排入下水道,需要倒入教务处发放的废液筒里定期请教务处集中处理。

    4、有毒固体废物不能直接倒入垃圾桶,放入指定位置,定期请教务处集中处理。

    5、温江小动物尸体需要使用指定包装袋包装,写明尸体名称等信息,由管理老师统一放到负一楼冰箱中保存,由学校统一处理。

    6、学生使用的注射器针头,实验产生的碎玻璃等尖锐物品需放入指定位置,定期请教务处集中处理,该类物质坚决杜绝直接丢入垃圾筒,如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若因此行为导致卫生清扫人员受伤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试剂瓶需要放置在指定位置,坚决杜绝直接丢入垃圾筒,定期请教务处集中处理,如发现一次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