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16]37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直属学校:
根据《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和《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规则(2015年修订)》,我司于9月23-28日在京组织开展了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农林生态和生命医药领域定期评估的初评工作。根据评分结果,我司确定了第二阶段现场考察实验室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月9-19日)。对于未列入现场考察的实验室,如自愿参加现场考察,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司以学校公函形式书面提出申请,经我司审核通过后,可列入现场考察范围。
现场考察定于10月下旬进行,具体通知和要求另行通知。
联系人:科技司基础处 邵海涛 邹 晖 邰忠智
电话及传真:010-6609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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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科技司
邮政编码:100816
附件:2016年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评估现场考察名单
教育部科技司
2016年10月8日